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日至5日上午在太原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编辑: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