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省民政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本報太原4月9日訊(記者王佳)4月8日,省民政廳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關社會救助工作的緊急通知》(簡稱《通知》),圍繞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合力筑牢疫情防控的銅牆鐵壁,要求各地切實扛起政治責任,優化政策落實舉措,全力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形勢,結合當地實際,對新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的,適當優化簡化審核確認程序﹔有條件的地方可將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對已納入低保的困難家庭,可根據疫情形勢延長定期核查時限,暫停低保對象退出,待當地疫情結束后再恢復動態管理﹔積極推行救助事項線上辦理,通過電話、視頻等非接觸的方式進行入戶調查,以信息核對結果作為審核確認的主要依據﹔要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料服務,及時了解其身體狀況和生活情況,督促照料服務人員認真履行照護職責。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需要,制定應對疫情等突發緊急情況的救助工作預案,一旦符合啟動條件,立即按照預案對困難群眾實施救助,切實提高救助工作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通知》明確,疫情防控形勢較為嚴重的地區,可將因隔離收治、封控管理等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難群眾直接納入臨時救助范圍,按照急難型臨時救助的規定,由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採取“小金額先行救助、事后補充說明情況”的辦法實施救助﹔對隔離收治、封控管理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實施臨時救助時,可適當提高救助標准,具體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對封控管理區域內陷入生活困境的外來人員,取消戶籍地申請臨時救助限制,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可視情況提前為救助對象發放下個月的救助金,幫助困難群眾渡過難關。
《通知》強調,各地要暢通救助申請渠道,指導鄉鎮(街道)配足配強救助服務窗口力量,加強本級社會救助求助熱線值班值守,同時做好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的對接,及時受理救助申請,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網格員、志願者等作用,及時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加強縣、鄉鎮(街道)、村三級救助工作銜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救助。要在統籌使用中央、省級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合理安排本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投入,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有力支持。要科學合理確定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下撥額度,對保障對象多、資金需求大的鄉鎮(街道)重點傾斜,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備用金作用,對因疫情防控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員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及時足額發放各類救助金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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