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
本报讯(记者杨文)1月22日晚,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对《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制定汾河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1月20日晚、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各代表团分别召开分组会议、全团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条例的制定实施,有助于依法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对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均有着重要意义。在审议中,部分代表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条例草案表决稿,提交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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