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山西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本报讯(记者杨文)4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山西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意见建议,截止日期4月20日。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陈跃钢介绍,街道人大工作立法,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法治建设,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目前,全省215个街道中,有207个已设立街道人大工委,其余8个也在筹备中。从各地实践来看,街道人大工委在联系服务代表、组织代表活动和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固化,为代表在街道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保障和遵循。经过初次审议的条例草案,共十七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机构设立、工作职责、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具体内容可以登录山西人大网查询。
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发送电子邮件至fgyc211@163.com;二是寄信至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信封上请注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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