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行大会交流
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行大会交流
本报讯 11月20日,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太原召开。会上,1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主任委员李飞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会议小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宁、许安标、武增出席,受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主持第一阶段的会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小春、李悦娥、岳普煜、李俊明出席。
交流发言中,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从不同角度,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刚刚闭幕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别从服务转型综改、夺取三大攻坚战全面胜利、疫情防控、防范乱占耕地建房、推进和保障自贸港制度创新、提高地方立法精细化、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的发言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富有特色,充分反映了本次会议学习交流的成果,是对地方立法工作的一次大启发、大交流、大总结、大促进。(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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