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清明节假期出游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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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婷)清明节假期来临,返乡祭祖和踏青出游人数众多,周边游、短途游升温。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清明假期出游提示,提醒游客做好行程规划,提高安全意识,警惕消费陷阱。游客在途中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可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或向各级文化市场投诉举报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行程规划要做好。游客要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提前了解景区开放、门票预约等情况。出游前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常用药品,旅游中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游览及时就医。
  火灾风险要警惕。游客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不带火种进入山岳型旅游景区,不在野草较多、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烧烤或者使用明火。进入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参观游览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意识要提高。在城市郊区、农村山区、陵园墓区等道路驾车时应控制行车速度,切勿强超抢会。根据个人年龄、健康状况,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探险等项目。
  文明出游要牢记。游客要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当地风俗民情、宗教信仰,遵守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及限流分流措施。
  消费陷阱要防范。游客参团旅游需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并约定各项行程事项。切勿轻信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宣传广告,切勿参加微信群、户外俱乐部等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根据旅游产品的品质和服务质量合理预估团费,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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