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关于规范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我省明确六种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情形,细化追回流程,划定处罚红线,全方位守护社保基金安全。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主要是指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和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包括: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保基金;在同一制度内、跨制度或跨险种重复享受待遇;待遇享受人员死亡、失踪后,相关方未及时告知导致多领;用人单位或个人未及时申报待遇调整信息造成多领;服刑期间及服刑期满后多领待遇;其他违规领取情形。
编辑:袁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