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召開“禁止野外用火 加強森林防火”新聞發布會
本報訊 (記者徐國華)6月24日,忻州市政府新聞辦就忻州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禁止野外用火的決定》有關要求召開新聞發布會。
會議指出,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對貫徹落實《決定》重要性的認識。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生態安全,各級各部門要站在“兩個維護”的高度,從健全體制機制發力,從抓好關鍵問題入手,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二要加強學習宣傳,確保《決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要加強行政執法,確保禁止野外用火職責落實到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壓實壓緊縣、鄉、村防滅火責任。建立健全禁止野外用火責任制,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人,織密野外用火責任防護網。各有關部門要在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下,細化任務分工,明確銜接關系,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查處野外用火行為,發揮強有力的教育和震懾作用。四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決定》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要加強對《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各級包片干部要全部深入包保責任區,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別是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進行不間斷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實現禁止野外用火監督的常態化、全覆蓋,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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