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購銷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出台

山西新聞網>>政務頻道>>政策解讀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本報訊 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財政廳制定的《政策性糧食購銷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近日公布。自然人可通過12325熱線電話等渠道舉報政策性糧食購銷違法違規行為,並獲得獎勵。

縣級以上糧食和儲備部門負責政策性糧食購銷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工作。舉報獎勵遵循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自願領取、獎勵適當,誰處罰、誰獎勵的原則。獎勵舉報人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和具體違法違規線索,並提供了有效証據﹔舉報的主要事實、証據事先未被糧食和儲備部門掌握,或者雖有所掌握,但舉報人提供的情況更為具體翔實﹔舉報事項經查証屬實﹔舉報人願意得到舉報獎勵,並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其他依法依規應予獎勵的必備條件。

縣級以上糧食和儲備部門查處的案件舉報獎勵由本部門負責發放,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照以下標准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罰款金額在15萬元以下的,按1500元獎勵﹔罰款金額在1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按罰款金額的1%獎勵﹔罰款金額在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按罰款金額的2%獎勵﹔罰款金額在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按罰款金額的3%獎勵﹔罰款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按15萬元獎勵。(何寶國)

(責編:王丹)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