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氣象新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省司法廳48條措施推進司法行政改革
【以新氣象新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省司法廳48條措施推進司法行政改革
本報訊(記者楊文)9月4日,記者獲悉,省司法廳研究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司法行政重點領域改革的實施方案》,提出15個方面48條具有標志性、牽引性重點改革措施,深入推進司法行政改革,以改革賦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提出,深化法治建設考核機制制度改革,完善法治山西建設考核評價機制,優化考核評價結構,健全完善考核結果反饋和激勵機制﹔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注重“小快靈”“小切口”立法,探索建立立法快速響應機制﹔推進合法性審查機制制度改革,編制審查工作指引、審查流程圖和審查事項目錄清單,開展縣鄉合法性審查中心建設試點﹔加快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制機制改革,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意見》,推動形成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拓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成果,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錯案講評、情況通報、問題約談、風險提示、違法線索移送等工作機制﹔加強重點產業法律風險防控工作,針對產業發展、企業經營中的涉法風險,進一步優化涉企法律服務,支持引導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不斷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
《實施方案》明確,推進監獄改造、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糾紛化解、法治宣傳統籌機制改革,建立完善相關配套政策,著力構建相互補充、彼此銜接、同向發力的工作機制,努力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深化調解制度改革,推動人民調解與網格工作、法治鄉村建設等工作融合,推進重點領域行政調解工作,健全訴調對接機制,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
《實施方案》提出,開展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提質擴容改革,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機構設置布局,融合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台建設﹔探索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改革有效途徑,建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強化執業監管,提升法律服務業規范化水平﹔開展新設立民營企業“法律托管”服務試點,以律師事務所為托管機構,有針對性地解決企業初創階段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支持公証業務拓展創新,拓展公証服務領域,積極探索“公証+”增值化服務模式﹔推進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改革,試點開展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創新路徑﹔推動建立司法協理員制度,推動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全省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的意見》,穩步推進縣(市、區)司法協理員劃轉招聘工作﹔加快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布局,開展加快推進涉外法律服務工作“五年行動”(2024—2028年),探索建立、逐步完善我省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制度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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