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強化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
山西強化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
山西日報記者晉帥妮 實習生苟曦冉報道 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是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省住建廳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遏制室內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明確,實施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前,裝修人應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裝修人及其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違法違規開展裝飾裝修活動的,要承擔整改拆除和恢復工程等相關費用。裝飾裝修企業承攬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業務時,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其他技術標准施工,確保裝飾裝修質量。涉及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超過設計標准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等情形的,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不得施工。
《通知》強調,對於裝修人將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企業﹔裝飾裝修企業未取得相應資質承攬業務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業務﹔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等7種行為,物業管理單位應向屬地住建(房地產)部門報告。各地主管部門(單位)將加強對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並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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