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守護好“三晉糧倉”

——深度解讀《山西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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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夯實全省糧食安全保障基礎的重要法治舉措。”在7月31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段寶燕表示。
  這部將於10月1日施行的《條例》,標志著我省糧食安全保障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條例制定:意義重大,內容全面

  面對糧食供求結構性矛盾、穩產增產基礎不牢等挑戰,我省以法治利劍破題。“為貫徹國家糧食安全精神,以法治方式解決堵點卡點問題,出台《條例》十分必要。”段寶燕在解讀時強調。
  這部7章50條的《條例》,為“三晉糧倉”構筑起全鏈條保障框架。
  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在《條例》中,耕地保護被置於重要位置——嚴控佔用耕地行為,實施水土流失治理與土壤污染防治,推進撂荒地分類整治。在糧食儲備環節,明確提出建立完善政府儲備輪換保障機制,儲備費用由同級政府動態承擔,為儲備安全裝上“雙保險”。糧食流通領域則打出組合拳:政府須穩定糧食市場,統籌初加工與精深加工協調發展,支持糧食產業園區建設,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糧食品牌。
  “建立糧食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相當於給糧食安全加上雙碼溯源。”段寶燕這樣形容監管新規。

亮點特色:機制創新,力保安全

  “解決好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成斌點明立法深意。他剖析了此次《條例》設立的亮點和特色。
  “機制創新是首要亮點。《條例》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協調機制、輪換保障機制等上升為法律條款。”成斌表示,《條例》第四條建立糧食安全保障協調機制,第四十條健全監督管理機制,第十七條規范儲備輪換。這些機制環環相扣,確保儲備糧常儲常新。
  “山西被譽為‘小雜糧王國’,在保障區域糧食安全方面,特色雜糧扮演著重要角色,是重要的應急替代糧源。”成斌表示,《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政府應當扶持谷子、蕎麥等特色雜糧規模化種植,第二十九條更要求培育本土糧食品牌,促進我省“特”“優”農產品發揮更大作用。
  糧食流通是糧食安全保障的關鍵環節,其核心在於確保糧食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鏈條高效、穩定、可控流動。
  為阻斷糧食運輸過程中的污染源,尤其是嚴控口糧運輸質量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明確提出:糧食經營者運輸糧食應當執行國家糧食運輸技術規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容器或者包裝材料運輸糧食,不得將糧食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作為食用用途糧食的運輸和裝卸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成斌表示:“這相當於構建起了糧食流通安全的‘防火牆’。”

貫徹落實:加強普法,依法興糧

  “貫徹《條例》是糧儲系統的頭等任務。”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輝的發言擲地有聲。
  “我們要讓法治走進田間地頭。”李輝表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結合秋糧收購、世界糧食日等節點,把法規條文轉化為百姓語言。在落地實施層面,他描繪出清晰路線圖:改革政府儲備管理體系,確保“倉廩實、質量優”﹔發揮市場機制守住農民“種糧賣得出”底線﹔借力“特”“優”戰略讓小雜糧釋放大能量。
  最引人注目的是監管升級。“用科技鎖住糧倉。”李輝介紹說,“我們將建立全省智能化監管平台,實現國家、省、市、縣、庫五級穿透式監管,通過遠程動態監控,讓每一粒儲備糧都在陽光下運行。”

本報記者王佳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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