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標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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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5月14日消息,我省五部門制定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實施細則及補貼標准,鼓勵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引導更新新能源貨車和符合國六排放標准的低排放貨車。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制定《山西省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實施細則》。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及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廢貨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証明》《機動車注銷証明》日期、新購置貨車《機動車行駛証》注冊登記日期和《道路運輸証》發放日期均應在政策實施期內。

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貨車所有人應當在政策實施期內向其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公安、生態環境、商務、審批服務管理等部門按照屬地政府確定的審核流程,在受理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按照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准。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標准,1萬元/輛至4.5萬元/輛。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准,新購國六排放標准營運貨車(包括柴油、甲醇、燃氣貨車)補貼標准為2.5萬元/輛至6.5萬元/輛﹔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氫能貨車)補貼標准為3.5萬元/輛至9.5萬元/輛。(何寶國)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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