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報四起破壞生態環境案例
我省通報四起破壞生態環境案例
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警示作用,12月9日,省生態環境廳集中通報4起不同類型生態環境破壞典型案例。
4起典型案例分別是:長治市喬龍溝水污染案,山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監測報告造假案,太原市某煤業有限公司違反規定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案,大同市某建筑材料加工廠通過滲坑排放廢液污染環境案。
山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監測報告造假案:2023年10月16日,山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因涉嫌環保數據造假被曝光。該報道迅速被多家媒體轉發並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當日,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全程配合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對該公司相關監測報告、原始記錄及監測儀器設備等實施查封並展開調查。2024年9月,杏花嶺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山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提供虛假証明文件案進行宣判,判處被告人該公司罰金20萬元,判處被告人該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6個月不等,並處2萬元至5萬元的罰金。
太原市某煤業有限公司違反規定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案:6月13日,市生態環境局古交分局接古交市公安局線索推送,有人在古交市東曲街道西嶺頭村南約1000米的荒溝內傾倒灰色泥狀物質,涉嫌污染環境。經古交分局執法人員與公安人員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証,確定這些物質為太原某煤業有限公司煤礦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煤礦廢棄物,傾倒者為無工業固體廢物處置資質的古交市某貿易有限公司。該公司將上述工業廢棄物隨意傾倒於古交市西嶺頭村公路旁河道內並掩埋,未採取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環境污染。古交分局與公安部門共同展開調查,調取並固定証據,依法對當事人處以49萬元罰款。古交市公安局對太原某煤業有限公司、古交市某貿易有限公司涉案人員宋某某等人以污染環境罪進行立案偵查,並對7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任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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