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發布引導性建議:優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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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我省發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性建議:鼓勵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焚燒處置殘渣等綜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綜合利用項目落地﹔鼓勵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率不高的利用項目進行提檔升級﹔原則上不鼓勵新(擴)建以省外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處置項目﹔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類別利用處置能力明顯富余的利用處置項目。

全省危險廢物產生、利用和處置呈現以下特點:一是危險廢物產生量逐年增加。截至2023年底,全省危險廢物產生量為456.6萬噸,較“十三五”末增長39.4%,其中自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約139.3萬噸,委外利用處置量約317.3萬噸。二是危險廢物產生類別突出。全省主要產生39大類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其中HW11精(蒸)餾殘渣、HW17表面處理廢物、HW18焚燒處置殘渣、HW02醫藥廢物、HW09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以及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產生量較多,佔比達到91.64%。三是利用處置能力逐年增強。我省“十三五”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為176.6萬噸/年。截至2024年6月,共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持証單位85家,核發經營規模約405萬噸/年,其中綜合利用規模約295萬噸/年,主要利用類別為廢礦物油、精(蒸)餾殘渣、廢催化劑及含鉛廢物﹔處置規模約110萬噸/年,主要處置方式為回轉窯焚燒、填埋及水泥窯協同焚燒處置。

我省建議對以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謹慎投資:利用工業窯爐焚燒危險廢物的、利用柔性填埋場填埋危險廢物的、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廢礦物油、廢油桶及油漆桶再生利用、廢煙氣脫硝催化劑再生的項目以及廢油收集項目。(任曉明)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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