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治理】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規范》地方標准

山西新聞網>>政務頻道>>廳局工作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本報太原9月13日訊(記者郝薇)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經營行為,近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規范》DB 14/T 3087-2024(以下簡稱《規范》)地方標准,自2024年12月3日實施。
  《規范》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的基本要求、經營場所、人員要求、經營行為、電池管理、主體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旨在規范電動自行車銷售服務,確保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的健康有序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升行業整體水平。
  該項地方標准由省市場監管局提出,省市場監管質量管理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省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有限公司為主要起草單位,多部門共同推動我省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經營行為規范化、標准化。
  據悉,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將深入宣貫該項地方標准,確保《規范》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同時,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反《規范》的行為,為我省電動自行車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責編:王丹)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