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貼2萬元
我省汽車以舊換新最新補貼政策出爐
最高補貼2萬元
我省汽車以舊換新最新補貼政策出爐
本報太原9月4日訊(記者 李若男)為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工作,著力穩定和擴大我省汽車消費,近日,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就提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准、提高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准、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優化汽車以舊換新審核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燃油車報廢更新補貼由原來7000元提升至1.5萬元、新能源車報廢更新補貼由原來1萬元提升至2萬元,同時政策溯及既往,已經領取相關補貼的消費者按照新標准補發差額。
該通知明確,個人消費者於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調整補貼標准,具體如下: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並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燃油乘用車並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對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均按本通知明確的標准予以補貼。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個人消費者通過省內已備案的二手車經銷企業或二手車交易市場轉出個人名下持有時間1年以上的乘用車,並在省內購買上戶乘用車,調整補貼標准,具體如下:對購買上戶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2000元﹔對購買上戶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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