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度“導游服務質量獎”開始申報
金牌導游將獲獎勵5萬元
我省2023年度“導游服務質量獎”開始申報
金牌導游將獲獎勵5萬元
本報太原8月19日訊(記者 栗美霞)為進一步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加強導游隊伍建設,推動我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日前,省文旅廳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2023年度“導游服務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具體的申報資格、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等。
申報2023年度“導游服務質量獎”的導游需滿足如下資格:持有導游証,並與省內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我省相關旅游組織注冊,為省內旅行社提供導游服務的一線導游。
據了解,申報條件如下:截至申報截止之日3年內,申報導游未因旅游服務質量問題被文旅部門行政處罰、未被認定為旅游市場嚴重失信主體,1年內未被認定為一般失信主體﹔評分周期內(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累計帶團天數不少於50天或帶團人數不少於1000人。
具體的申報程序是,申報導游個人向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旅行社或注冊的旅游行業組織)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對申報導游的資格和條件把關,經公示等程序后,向所在市級文化和旅游局推薦,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初審,並將初審結果通過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根據省文旅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導游服務質量獎勵辦法》,我省設立了導游服務質量獎,通過評選金牌導游、銀牌導游、銅牌導游的方式對導游給予獎勵。其中,對金牌導游獎勵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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