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會:明確新業態和職能交叉領域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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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太原7月19日訊(記者王龍飛)為推動重點行業領域圍繞“一件事”全鏈條明確、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的相關責任,日前,省安委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明確新業態、職能交叉領域安全管理職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按照職責法定、業務相近、“誰靠近誰牽頭、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的基本原則,《通知》明確了全省范圍內氫能產業、醇基液體燃料、浮橋吊橋類設施項目、非A級旅游景區、醫養結合機構共5個新業態、職能交叉領域的安全管理職責。
  在氫能產業方面,明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加氫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氫能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管、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行政審批、消防、氣象、能源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職責負責。
  在醇基液體燃料方面,明確由應急管理、商務、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消防、行政審批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職責負責。
  在浮橋吊橋類設施項目方面,明確水利、交通運輸、文旅、林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誰運營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誰的場地誰監管”的原則,督促浮橋吊橋類設施項目運營管理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在非A級旅游景區方面,明確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牽頭負責當地非A級旅游景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求各景區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的場所誰負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在醫養結合機構方面,明確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負責對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同時負責對醫養結合機構中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安全監管﹔民政部門負責對醫養結合機構中養老機構(養老服務)的安全監管﹔消防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監管范圍內醫養結合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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