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標准化企業、健康企業

工傷保險費率可以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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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公布《山西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我省鼓勵用人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和健康企業建設,符合條件后可以下調工傷保險費率。

省內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全省一類至八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准費率分別調整為0.23%、0.46%、0.81%、1.04%、1.27%、1.69%、1.84%、2.47%。建筑、鐵路、公路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以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總造價(含稅)的18%計算,繳費費率按照行業基准費率核定。用人單位符合相應條件的,費率檔次可下浮。其中,用人單位從上一費率浮動周期計算,連續兩個費率浮動周期工傷保險支繳率為零的,費率下浮至基准費率的50%。用人單位上一費率浮動周期工傷保險支繳率為零的,費率下浮至基准費率的80%。

鼓勵用人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持有效期內一級安全生產標准化証書,且上一費率浮動周期工傷保險支繳率小於等於20%的用人單位,費率下浮至基准費率的50%﹔持有效期內二級安全生產標准化証書,且上一費率浮動周期工傷保險支繳率小於等於20%的用人單位,費率下浮至基准費率的80%。

鼓勵用人單位開展健康企業建設:被評為省級及以上健康企業,且上一費率浮動周期工傷保險支繳率小於等於20%的用人單位,費率下浮至基准費率的50%﹔被評為市級健康企業,且上一費率浮動周期工傷保險支繳率小於等於20%的用人單位,費率下浮至基准費率的80%。(何寶國)

(責編: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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