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土地管理新條例5月起施行
我省土地管理新條例5月起施行
山西晚報訊(記者 薛建英 實習生 王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土地整理侵害農民的合法權益﹔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3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新修訂的《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下簡稱新修訂的《實施辦法》)作新聞發布。新修訂的《實施辦法》將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共七章四十八條,分為總則、國土空間規劃、耕地保護、建設用地、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條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作了規范:
嚴守耕地紅線。建立耕地保護的網格化監管機制,明確耕地保護的責任主體、考核機制和獎勵制度﹔明確對永久基本農田進行特殊保護﹔禁止閑置、荒蕪耕地,引導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通過代耕代種、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會化服務恢復耕種,提高用地效率,增加農民收入﹔通過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和耕地質量,統籌耕地保護與生態保護,明確規定禁止開墾耕地的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土地整理侵害農民的合法權益。
明確國土空間規劃的剛性約束作用。明確經依法批准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明確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原則要求和依法實行分級審批。
優化建設用地審批權限與程序。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要求,明確國有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和涉及佔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審批程序,完善臨時用地制度,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
規范土地征收程序。明確土地征收的責任主體、公告范圍、修改方案、申請和報批、補償安置等內容,切實維護被征地主體合法權益。
完善宅基地管理。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要求,明確農村村民建造住宅的用地總體原則,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充分保護農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權益,允許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並明確給予其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易地建造住宅進行規范,保障戶有所居。另外,還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強化執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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