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務廳提出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對引進國際展覽的給予主辦方不超過300萬元補貼
省商務廳提出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對引進國際展覽的給予主辦方不超過300萬元補貼
本報太原3月30日訊(記者李若男)近日,省商務廳印發《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規定,根據辦展規模、運營成本等因素,對引進國際、國內、行業展覽的分別給予主辦方不超過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補貼,對引進國際性、全國性會議(含年會、行業大會等)項目分別給予主辦方不超過100萬元、80萬元的補貼。
《若干措施》包括優化會展發展布局、培育會展業市場主體、大力培育會展品牌、集聚優質會展項目、推動會展創新發展、加大會展設施建設力度、優化會展保障措施等7方面18條措施。
在優化會展發展布局方面,構建以山西中部城市群為引領,以晉北城鎮圈、晉南城鎮圈、晉東南城鎮圈為支撐的會展發展新格局。深度融入京津冀會展聯動體系,主動承接京津冀溢出的展會資源。
在培育會展業市場主體方面,鼓勵會展企業與制造、商業等相關企業深度融合,推動會展企業向集團化、集群化發展。支持引進知名會展機構。
在大力培育會展品牌方面,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重點會展項目。以“培育打造重點產業鏈、做大做強特色專業鎮”為重點,推動會展與相關產業鏈融合發展,形成“重點產業有代表性會展”的發展模式。
在推動會展創新發展方面,推動傳統展會數字化轉型,舉辦“雲展覽”“雲對接”“雲推介”“雲洽談”。支持場館設施、項目運營等環節應用節能環保技術、可循環利用材料,提升綠色展會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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