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廳交管局發布安全提醒
行車需全程全員系好安全帶
省公安廳交管局發布安全提醒
行車需全程全員系好安全帶
本報訊(記者陳俊琦)3月18日,省公安廳交管局公布4起駕乘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帶,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對身體傷害的案例。警方提醒駕乘人員,安全帶不是擺設,而是關鍵時刻保性命的“護身符”,不管是在高速公路還是在市區道路,都要全程全員系好安全帶。
4起案例分別是:2月25日,張某勝駕車時與宋某寧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交警調查后發現,由於駕駛人均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身體都未受到傷害。3月4日10時,賀某某駕駛汽車在臨汾蒲縣境內行駛時與行道樹碰撞,所幸賀某某按規定系了安全帶,身體未受傷。3月4日13時,運城市聞喜縣城南大街發生兩車追尾道路交通事故。勘查發現,后車前車蓋掀開、安全氣囊彈出、車頭深陷前車尾部,幸運的是駕駛員按規定系了安全帶,身體未受到傷害。3月5日6時,京昆高速大南山隧道發生轎車翻車道路交通事故。民警調查認定:事故是在路面濕滑情況下,駕駛人採取不當措施所致,幸運的是駕駛人系了安全帶,身體並沒有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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