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省工信廳等八部門出台工傷預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設指導意見
省人社廳、省工信廳等八部門出台工傷預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設指導意見
本報太原8月8日訊(記者王佳麗)近日,省人社廳、省工信廳等八部門印發《工傷預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設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聚焦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機械制造等重點領域,省市規劃建設一批工傷預防警示教育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力爭到2025年底,在每個設區市轄區范圍內,至少建成一個適應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的基地﹔鼓勵集團化管理的省本級參保煤炭企業單獨建立基地﹔鼓勵省級各重點行業監管部門結合實際,具備條件的依托所屬機構建立基地。
《指導意見》提出,基地建設應根據功能定位明確劃分區域:安全事故案例展示區,通過對真實事故案例的演示分析,警醒勞動者在實際工作中提高警惕﹔安全知識互動區,以多元化、智能化、生動化的互動體驗,模擬搭建不同場景,讓參與者學習工傷預防知識﹔安全體感實訓區,通過視覺、聽覺、觸覺等多種感官系統,完成在現實中難以實現的逼真傷害體驗,使體驗者深切認識到各類事故后果的危害,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工傷預防技能實訓區,根據不同行業、工種實訓要求,模擬現場工作環境,通過在指定區域、工位的實操,使參與者實現安全、規范、獨立完成相應工作的目的。
《指導意見》指出,根據我省工傷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被人社部門命名並頒發牌匾的基地建設單位,從省工傷預防費中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准為基地建設投資總額(投資總額以省財政評審中心的評審結論為依據)的30%,但不超過以下限額:Ⅰ類基地補貼不超過300萬元,Ⅱ類基地補貼不超過200萬元,Ⅲ類基地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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