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措施為村級組織減負
山西出台措施為村級組織減負
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事項有哪些?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事項有哪些?對村級組織標識牌內容和懸挂位置有什麼要求?……6月26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就記者對《關於印發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事項、協助政務服務事項、出具証明事項、減負措施指導目錄和標識牌內容及懸挂位置參考指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的問題,相關部門負責人逐一解答。
11類事務類別和28項具體事項
《村級組織履行職責事項指導目錄》依據相關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確定了11類事務類別和28項具體事項。其中,宣傳教育類明確了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法治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職責﹔組織建設類明確了黨員管理、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等方面職責﹔民主自治類明確了發展基層民主、村務公開、民主監督等方面職責﹔鄉村治理類明確了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方面職責﹔平安建設類明確了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平安鄉村建設、應急工作等方面職責﹔鄉村振興類明確了村級集體資金管理、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管理、集體土地征收及補償費用的發放、農村產業發展、集體收益分配、生態保護、涉農惠農等方面職責﹔群團工作類明確了團員管理、團的組織生活制度、工會組織建設等方面職責﹔權益保障類明確了特殊群體關愛服務方面職責﹔民族宗教類明確了民族團結宗教事務管理方面職責﹔日常管理類明確了村級印章管理、村級人員任用、服務管理等方面職責﹔最后一類是其他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工作事項。
26項協助政務服務事項
《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結合我省實際,依據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確定了26項協助政務服務事項。其中包括,依法協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臨時救助、老年人補貼、婦女權益保障、未成年人保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優撫對象待遇的申領、中止與取消,協助懸挂光榮牌和定期走訪慰問、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發放、農民宅基地管理、集體土地上的各類不動產登記,分戶立戶、死亡登記、戶籍遷移,法律援助、社區矯正、治安保衛、禁毒防范、“掃黃打非”、統計調查和其他依法依規協助政務服務工作事項,並明確了服務對象和協助的職能部門。
5項証明事項
村級組織出具的証明事項涉及廣、種類多、內容繁,還有一些地方要求村級組織出具“奇葩”証明、循環証明、重復証明等,給農民群眾帶來極大不便。
我省在2020年出台的《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証明清單》基礎上,制定了《村級組織出具証明事項指導目錄》,依據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確定了5項由村級組織出具証明事項,主要包括:在職黨員干部到居住地報到情況反饋,入黨外調政審等發展黨員証明,收養人婚姻狀況和撫養教育能力、收養狀況証明,學生參加活動情況反饋証明,其他依法依規需要出具的証明事項。
規范標識牌內容及懸挂位置
依據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我省制定了《村級組織標識牌內容及懸挂位置參考指引》,對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4塊標牌和村黨群服務中心、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2塊標識名稱內容進行統一,對村級組織標識牌的樣式和懸挂位置進行了規范要求。村級組織標牌一般採取長條形豎牌進行懸挂。標牌位置:按照“面向門右邊為先,靠近門邊為先”的原則,面向大門,右邊由裡至外依次挂村黨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標牌,左邊由裡至外依次挂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標牌。村黨群服務中心和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標識應庄重規范懸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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