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
依法履行職責 確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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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職能作用,4月中旬,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和山西省文物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依法做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通知》,將從通知下發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正式啟動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建立文物保護和公益訴訟檢察長效協作機制。
建立線索交流機制 共同研判線索
《通知》明確提出,檢察院機關與文物部門將加強合作,首先建立線索交流機制,即線索移送反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線索。
文物部門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文物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檢察機關辦理。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貴中發現破壞世界文化遺產、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等行政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移送文物部門、公安部門辦理,並對可能存在的履職違法性問題提前預警。對於移送線索的辦理情況,檢察機關、文物部門要及時向對方進行反饋。
檢察機關根據公益訴訟工作需要,可要求文物部門提供行政處罰信息和有關監測數據、文物督察等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線索信息、群眾舉報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息。文物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要求檢察機關提供相關刑事犯罪、公益訴訟等案件信息和數據信息。各方要積極支持、配合,共享信息。
檢察機關與文物部門適時召開線索研判會議,梳理文物保護利用工作中存在的普遺性、典型性問題,尤其是對城鄉建設規劃、國土、市場監管、海關等負有文物保護、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要深入研究,依法辦理。
建立辦案協作機制 推動問題解決
建立辦案協作機制,即管轄通報、辦案協作、訴前溝通。
檢察機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一般由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檢察院管轄。在出現管轄權交叉或者產生管轄爭議的情況下,上級檢察機關可與同級文物部門進行溝通和會商,從有利於執法辦案,有利於解決問題的角度確定管轄,並及時通報有關文物部門。
檢察機關根據文物部門需求,及時向文物部門提供相關法律咨詢。文物部門要為檢察機關調查取証、鑒定評估等辦案工作提供支持、幫助。檢察機關、文物部門開展涉及對方工作內容的專項活動,可邀請對方參與或聯合開展行動。
檢察機關和文物、城鄉建設規劃、國土、市場監管、海關等部門要加強訴前溝通,通過磁商、聽証會、圓桌會議、公開宣告等形式,推動問題解決,實現訴前程序價值最大化。
檢察機關經調查核實,認定城鄉建設規劃、國土、市場監管、海關、文物等部門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並進行充分的釋法說理。被建議單位收到檢察建議書后要在法定時間內書面回復,確屬履職不到位或者不作為的,要積極整改﹔因客觀原因難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要制定具體可行的方案並向檢察機關說明﹔不存在因違法行政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損情形的,要及時回復並說明情況。
依法起訴和應訴 文物部門提供支持協助
依法起訴和應訴,即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益訴訟、行政機關依法參與訴訟活動。
經過訴前程序,相關行政執法機關仍未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狀態尚未得到實質性遏制的,檢察機關應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對於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根據辦案需要,文物部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被訴行政機關要按照行政應訴規定依法參加訴訟,根據訴訟類型和具體訴訟請求做好應訴答辯等工作。對於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遭受侵害狀態的,在訴訟過程中要繼續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對於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相關行政機關要全面執行。
建立日常聯絡機制 增強群眾文物保護意識
建立日常聯絡機制,即日常聯系、應急處置、組織人員交流培訓、深入開展法治宣傳。
檢察機關、文物部門要確定聯絡機構和具體聯絡人員,負責日常聯系工作。雙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討解決具體問題。對於雙方達成一致的事項,以會議紀要、會簽文件、共同出台指導意見等形式予以確認。
為切實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對於涉及文物領域檢察公益訴訟的重大案件、事件和輿情,雙方應在第一時間相互通報,共同做好依法辦理、輿論引導等工作。
檢察機關、文物部門應加強業務骨干交流培訓,檢察機關可聘文物部門業務骨干為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公益訴訟辦案工作﹔文物部門可聘公益訴訟檢察干警進行法律指導和監督,參與相關業務工作。根據工作需要,雙方可聯合舉辦業務培訓,共同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
檢察機關、文物部門要強化法治宣傳,通過報刊雜志、門戶網站、廣播電視等媒體開展以案釋法,增強人民群眾對文物保護的認識,增強文物部門的履責意識,營造文物保護利用的良好氛圍。
山西省文物局稱,文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將進一步促進負有文物保護職責的行政管理部門增強履職意識,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文物安全,逐步形成全省檢察機關參與文物保護工作的新格局,充分彰顯文物保護領域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
本報記者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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