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應勇敢接納簡化字
由於學習的需要,書寫繁體字是可以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書寫簡化字在書法界被拒絕,應當說這是既沒有充分理由,又不合時宜的一種奇怪的文化現象。古人創造了瑰麗多彩的書法藝術,我們要從他們那裡繼承和學習的,更重要的是一種方法和風格,而不是對字體結構和個別筆劃寫法的固守,如果走到了這種境地,連古人都會笑我們的唯唯諾諾了。筆者曾在《中國改革報》等報刊表達過對於書法不接受簡化字的不同看法,后來與不少同仁交流,都有同感。好在現在有人系統、深入地研究這一問題,詳細論証了書法中簡化字的來源和書法應當接受簡化字的依據,令人欣慰。因此,筆者更加堅定地認為,書法藝術不但應當接受簡化字,而且在大眾傳媒中更應提倡寫簡化字。理由如下:
既然國家法律都在肯定和推行簡化字,書法藝術就沒有理由背道而馳。書法中寫簡化字,才能與現行教育、文字、文化相融合。否則,一代又一代的學生在學校和書本上寫的是簡化字,而在書法中又要運用繁體字,本身就是對教育、文字、文化的一種撕裂,也會成為書法藝術弘揚過程中一個嚴重的障礙。
許多簡化字是從古代繼承而來,今天卻因拘泥於對繁體字的“忠誠”,倒退到了古人之前。書法藝術應該向前看,而不是回頭看。
在五四運動以來的文字改革中,毛澤東、魯迅、郭沫若等先驅早已做到了率先運用簡化字,為我們帶了一個好頭,而書法界后來的一些表現卻不盡如人意。
文字、語言、生產工具、生活習俗等等,一切都在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而處於不斷發展變化之中,到了現在,卻為書法能否運用簡化字而猶豫和無奈,多少表現出我們這一代書寫者想象力缺乏、改革精神不足。
近年來,社會上還不時出現懷念繁體字,希望廢止簡化字,重新回到繁體字時代的一些雜音,這種認識顯然是過於短視了。簡化字已經推行一個世紀,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這一個階段,科技、文化、經濟以及信息化等各個領域所有的歷史性進步無不與作為工具的簡化字不可分割地關聯在一起,倒退是沒有出路的。書法藝術應當與時俱進,勇敢地接納簡化字,使之增添新的活力,創造傳承與發展的嶄新篇章。
我們主張書法藝術接納簡化字,但並不排斥繁體字,而是主張在不同領域不同場合區別對待。在書法展覽、教學、交流等業內活動中,出於學習和美觀,以及書寫習慣的需要,我們尊重書寫繁體字的習慣﹔但對於不熟悉繁體字的書法愛好者,允許其選擇書寫簡化字,並在評價上一視同仁。在大眾傳媒和公共場所,應當提倡書寫簡化字,這既是對法律的維護和尊重,也是對不同文化背景的公眾的尊重,同時也是對正在接受以簡化字為載體的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的廣大青少年學生的關懷和愛護。
郝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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