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癲癇專科醫院:首次癲癇發作該不該用藥?取決這 4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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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門診上,很多家屬急匆匆的跑過來問:主任,這癲癇發作了,是不是該吃點什麼藥。今天太原癲癇病醫院通過這篇文章給大家統一做回復。

(太原癲癇病醫院供圖)

癲癇首次發作是否服用抗癲癇藥物治療取決這 4 點:

1、發作復發的可能性﹔根據王文生的臨床總結和行業的情況,大概會有25%左右的癲癇患者在第一次癲癇發作后,出現自發性緩解的情況。國際抗癲癇聯盟有一條參考意見,他們主張癲癇一旦確診,除了那些良性的癲癇綜合征以外,其他的都應該立即開始用藥等治療。但是,這個情況也是因人而異的,所以,這就需要專業醫生的判定。

2、繼續發作的后果﹔如果檢查、評估下來,癲癇繼續發作的可能性很低,那就沒必要用藥,因為抗癲癇藥物都是有副作用的,如果不管患者具體病情直接用藥,那可能反而會加重患者病情。

3、發作類型和綜合征診斷﹔癲癇的診斷第一步是明確是否癲癇發作﹔第二步是明確癲癇的類型,如果是癲癇的持續狀態,哪怕就發生了一次,那必須要進行及時治療。如果1年內僅發作1∼2次,且發作持續時間短暫,這時也不需要開始抗癲癇的治療。

4、藥物治療的風險和益處:這個主要取決於患者和家屬對於是否治療的態度。醫生必須告知患者和家屬抗癲癇藥可能的副作用和不治療可能后果的情況下,評估一下不用藥的風險,用藥后的后果,最終的決定權還在患者自己這裡。

溫馨提醒:首次癲癇發作是否該用藥,需綜合考慮,在面臨這一決策時,建議患者及時就醫,由專業醫生進行全面評估和診斷,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同時,患者應保持積極的心態,配合醫生的治療建議,以期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

(責編:趙凱、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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