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常书铭主持 刘星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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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文安)12月20日下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常书铭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传达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十次、五十一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晋中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确定办法(送审稿)》《晋中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办法(送审稿)》《晋中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督察督办办法(送审稿)》《晋中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管理办法(送审稿)》,听取2024年度我市承接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星,市领导、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王兵、李文兵、丁雪钦、刘伟、靳润喜、张王杰、王帮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按照中央及省委改革部署,抓好各项重大改革落地,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守正创新抓改革,注重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持续推进我市“11+2”小切口亮点改革举措。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推进改革中的各项制度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分工,加强配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级、省级试点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突破口,强化机遇意识,以试点为引领,积极探索精准施策,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试点改革典型。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试点项目高效有序实施。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拓创新,优化试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和改革评估机制,创造可复制、可推广试点改革的新鲜经验,让试点红利充分释放,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责编:王丹、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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