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林武代理山西省省长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杨文)12月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太原举行。会议决定任命林武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悦娥、高卫东、岳普煜、李俊明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出席5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后,林武作供职发言。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13日在太原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楼阳生辞去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人事任命名单和关于林武代理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的决定。
接受任命后,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林武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省长王成,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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