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 山西门户

有章可循 联系渠道更畅通——解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

时间: 2014年01月14日07:54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山西新闻网>>政务频道>>政策解读
分享到: 评论: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话不知被多少人大代表挂在嘴边。但是,如果不能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如何忠实群众意愿、为人民代好言?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代表联系群众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2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从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性质和任务、范围、具体方式、保障、监督制约、对反映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式等各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范围方式——


●每名省人大代表至少联系5名市人大代表


●可持证在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就地视察


针对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渠道不够畅通、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意见》规定: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点是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本行业和居住地的人民群众。每名省人大代表相对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不少于5名,在生产和生活中应当保持与人民群众广泛联系。同时,《意见》特别对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联系人民群众提出要求:担任省级领导职务的代表,每年要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以普通代表身份开展1至2次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代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制度化通道。


《意见》还要求,省人大代表应按时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建议督办等活动以及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特别是根据代表要求,经省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联系安排,代表可持代表证在本人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就地视察。


回应关切——


●可提交议案或建议,由相关部门处理


代表联系群众,如果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无法增强公信力。但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代表又没有直接处理问题的权力。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省人大代表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时,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可区别处理:对经过调查研究后可作为议案或者建议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书面提出,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群众;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方面的意见建议,可当场予以答复或了解情况后予以答复;对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可以将信访材料转交省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群众;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基层代表也可向分工联系自己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


保障监督——


●逐步建立健全代表履职考核制度


代表参加联系群众活动,是法定职责。《意见》要求,全省各机关、组织应当尊重代表的权利,为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和保障。如: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广泛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同时,要重点联系3名至10名基层代表;不断创新代表活动形式,为代表联系群众畅通渠道,提供服务保障等。


特别是针对有些代表所在单位不提供经费和时间保障,甚至还有一些一线岗位的代表因参加代表活动导致个人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减少的情况,《意见》规定:代表参加联系群众活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对代表原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应当作适当调整安排,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对无固定工资收入和基层一线的代表参加联系群众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应当解决相关问题,并给予误工补贴。


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对代表履职包括代表联系群众、参加活动、审议发言、提议案建议等缺乏刚性要求、量化标准和奖惩措施,导致了代表履职与不履职一个样、履职好与履职差一个样。对此,《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健全代表履职考核制度。


《意见》规定,省人大代表应当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原选举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了解和掌握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情况,并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同时,每年年底,各选举单位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送本选举单位选出的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报告。


本报记者刘 宇

(责编:管理员)

相关链接

推荐阅读

专题
视觉志 / 微信公众号:Asxsjz

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

视频 / 微信公众号:shitingbu
微解读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