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集体林地收益权证管理

年底前完成收益权证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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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太原8月14日讯(实习记者王勇)记者日前从省林草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集体林地收益权证样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集体林地收益权证管理作出系统性部署,明确2025年底前完成收益权证发放工作。
  《通知》针对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提出两项核心要求:一是坚持“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原则,通过量化收益权到户替代传统分山到户模式,推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严格遵循“不变不换”规则,对已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到户并发放股权证的林地,不再重复发证。
  根据要求,集体林地收益权证发放需以取得村集体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为前提,证书样式由省级统一规范。该证书作为持证人参与集体林地收益分配和股份分红的核心凭证,有效期与村集体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保持一致。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旨在通过明晰收益权属激发集体林地活力,既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又为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经营预留空间。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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