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技能人才评价需求

省人社厅将认定焊工职业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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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太原11月25日讯(记者王佳丽)为满足我省焊工技能人才评价需求,保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连续性,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焊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此次认定范围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要求,对于焊工中“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及“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涉及职业资格,依法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由新版目录内规定的部门开展准入类职业资格评价。对于非准入类焊工职业技能评价,纳入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为稳妥推进焊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焊工职业认定质量,强化焊工职业认定评价质量管控,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照申报条件申请增设焊工职业(工种)。其中,拟面向本企业岗位职工或本院校师生开展焊工自主评价的评价机构按照所列申报条件申请增设。拟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焊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遵循“分步有序推进”原则,按照“每市最多两个,省属最多五个”布局,由已备案评价机构按照所列申报条件申请增设。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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