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实施意见》

进一步全面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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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6个方面17项措施,推动公证工作提升效能。
  《实施意见》指出,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规范公证机构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推进分类改革,全面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政策,不断壮大公证员队伍,实行符合公证行业发展规律的薪酬激励制度、职称评定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公证事业,激活行业发展动力。要均衡配置公证服务资源,优化公证机构布局,支持县域公证事业发展,确保公证机构正常运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证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要巩固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常态化推进“公证服务进村(社区)”,围绕群众关心的继承、遗嘱、婚姻、监护等家庭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纠纷调解,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要不断开拓新兴业务领域,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充分运用公证职能手段,积极服务新业态新领域。要进一步拓展优化“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实现办证材料能减尽减、办理时限能快尽快。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在线开展公证管理工作的能力,推动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实现公证业务在线预约、申办。要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方式,努力满足多样化的公证服务需求。 (黄川川)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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