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
安排部署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
安排部署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本报太原10月11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抓紧抓实抓细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达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低温冷冻、干旱、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通知》指出,各地应急管理、财政部门要结合受灾实际,迅速开展摸排,精准确定需救助对象,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批,及时、准确完成冬春需救助人口确定工作,确保应救尽救。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救助标准,明确分类救助措施,对受灾困难群众针对性分档救助,切实提升救助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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