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正式实施宣传活动
省水利厅开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正式实施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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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吕梁12月5日讯(记者刘业飞)为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省水利厅在汾阳市举行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正式实施现场宣传活动。
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30年首次修订工作,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明确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的8种情形,并细化有关法律责任。在立法方面,省水利厅与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黄河保护法》立法同频共振,用不到2年的时间先后推动完成了《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各市也在积极开展水利“小切口”立法。截至目前,全省11市已颁布实施涉水地方性法规2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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