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4.3米焦化企业停产退出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我省部署4.3米焦化企业停产退出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山西日报记者张毅报道 10月,全省4.3米焦炉企业将全部关停。为确保关停退出期间安全,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4.3米焦化企业停产退出期间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企业退出前后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在关停前,企业应编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停产方案,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保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执行到位。要加强置换期间工艺、装置、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等方面培训,确保参与人员知风险,懂安全。要加强停车前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处于有效状态;在关停过程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工艺、设备等负责人带头做好值班驻守,全程参与停车过程管理。要加强停车过程管理,24小时不断巡查停车过程和监测重大危险源,做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在停车后,要设专人对拆除全过程监督和监护,按要求做好拆除管理和吹扫置换,待停产置换合格后,要做到隔断管控,防止事故发生。不得随意处置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向所在地相关部门备案。要加强人员出入管控,建立留守人员巡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险情应及时报告与处置。
《通知》要求,属地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相关焦化企业监管力度,派员监督关停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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