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提醒您:正确认识保险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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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今天平安养老险山西分公司带您了解这样规定的依据: 

1.避免发生赌博行为。在财产保险中,如果忽视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就可以不受物权限制,对任一保险标的投保,就可能以较小的保费换取多倍的赔偿,发生类似赌博的行为。     

2.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在人身保险中,如果忽视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就可以对任何人进行投保,就可能会为了获取保险公司的赔付而故意违反道德、甚至犯罪,危及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     

3.限制赔偿程度。在财产保险和补偿性医疗费用保险中,如果没有保险利益的限制,被保险人可能在赔付时会获得超出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或实际医疗费用的额外利益,违反保险损失补偿的本质。

保险利益既限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又保护了被保险人利益,在投保时,我们一定要遵守此项原则。 

(责编:任思雅、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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