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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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来临,人们所面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面临的空间也越来越模糊。在这种状态下,如何才能跟上时代的快速发展,这是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数字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数字中国的建设目标,是利用日新月益的数字技术,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是用技术取代国家建设和治理过程中的人文关怀。数字中国建设与发展,总体上来说,是指技术与经济的发展领先于制度的发展的社会变迁呈现的过程。

二、数字时代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数字时代科技的创新发展为法治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具体表现为:一是新兴技术产业集群所带来的生产力变革逐步渗透到各行各业,科技手段给法治建设带来重大创新,使得法律工作者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之中解放出来,能更多地承担决策性工作;二是数字时代使得传统的法律概念被重新塑造,使得它们彼此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三是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缺失,执法无法做到有法可依;四是管理体制存在隔阂,数据藩篱依然存在;五是技术标准高低不一,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依然存在。

三、数字时代如何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面对数字时代这种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时代特征,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不是对哪部具体法律的修修补补,而是需要把整个法治思想、法律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变革。为了确立数字法治发展的新理念、新战略,可以从以下几个两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要尽快完善立法。促进网络犯罪立法与解释的相互转换。在数字经济时代,刑法立法、刑法解释必定都会有各自新的目标定位,同时涉及到对刑法解释的运作方法、判断基准等理论的不同建构,结合数字经济时代带来的刑法规制的新问题,着重对刑法的管辖、主体、共犯和行为等理论加以拓展。

二是统筹推进数字法治的研究。相比较数字领域的快速发展,目前各国对数字法治领域大多数问题还缺乏基础性的研究,这一局面限制了数字法治改革的效果。建议各国可以统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平台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就数字法治问题开展跨学科、跨部门深入研究,为全面发展和快速推进数字时代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力量。

三是加快打造数字司法应用场景。要下大力气学习浙江等先进地区典型经验,着力打造数字司法“大脑”,加快应用执法监管数字、全域数字法治监督等重大应用建设力度,打造面向领导干部的决策端、面向普通工作人员的业务端、面向人民群众的服务端。应用数字司法“大脑”精准分析各类数据,着力打造一批预测预警预防和战略目标管理的典型应用场景,争取做到各层级、各领域应通尽通,应有尽有,实现社会治理效能大的提升。

四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面临着新的挑战,数字经济的主要载体表现为文字、音乐、短视频等,这无形中就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数字经济提倡的共享原则与信息自由权、知识产权的存在冲突,因此导致数字经济下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上的价值选择存在困难。对此,刑法就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寻找权利者、实施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最佳平衡点,坚持“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原则,重视知识产权刑法立法的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四大体系的建设。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数字时代。建设数字中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构建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新时代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最佳时期,同时,数字时代的到来为我国数字法治的发展和法学研究的繁荣带来了独特且优良的历史机遇。我们充分相信:有能力创造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静乐县人民检察院 聂利军)

(责编:任思雅、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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