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布“八不准”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目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突出,任其蔓延,必然加劇耕地的非農化,對國家糧食安全產生嚴重沖擊。近日,自然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據悉,《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已於近日下發。
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自然資源專職副總督察陳塵肇介紹,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歷時較長,面廣量多,問題突出。既包括住宅類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務以及工礦、倉儲、商服等產業類房屋。違法類型主要有非法佔地、非法批地、非法轉讓土地,也有非法出售房屋。十九大以來,各地各部門共同開展“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專項整治,起到一定震懾作用。但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並沒有完全止住,再不堅決遏制,就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
陳塵肇表示,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問題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范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相關法律制度成了 “擺設”和“稻草人”,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甚至聽之任之、置若罔聞。在部分群眾中也存在“法不責眾”心理,認為“別人建,我也建,別人不拆,我也沒事”。
為此,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下發 《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從堵和疏兩個方面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同時,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
其中,《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採取簡單明了的方式,列舉了當前最突出的、最顯而易見的8類典型違法情形:一、不准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不准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三、不准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不准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六、不准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七、不准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八、不准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陳塵肇介紹,對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的國家公職人員,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對於刑事責任的追究,將根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分三種情形處理:
第一是對非法佔地行為,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達到5畝以上、一般耕地達到10畝以上,造成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是對非法轉讓行為,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達到5畝以上、一般耕地達到10畝以上、非法獲利達到50萬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是對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為,永久基本農田達到10畝以上、一般耕地達到30畝以上的,以及雖未達到上述標准,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圍繞保護耕地、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宅基地合法權益,兩部委起草了《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內容包括計劃指標單列、改進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農轉用審批、加強規劃管控、統一落實耕地佔補平衡等。
此外,該《通知》重申了《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針對一些地方出現的問題,強調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提倡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外拆並村庄、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
據《北京日報》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