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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庞建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2-11 09:21:46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本报编辑

  2月1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庞建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庞建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庞建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庞建军利用担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教处处长、医改处处长、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辛戈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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