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社交平台,一账号发布多条无人机航拍的视频。画面中,无人机一路上升,穿破云层,直抵海拔几千米的云海之上。
“这不是‘黑飞’吗?这个高度,岂不有危及航道的风险?”2025年12月初,一位热心网友在浏览视频时发现这一情况,并将分析视频分享到网上。视频马上引起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民警的注意,经核实,发现涉嫌“黑飞”行为的发生地之一就在本辖区内。
2025年12月9日,当地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后,将无人机“黑飞”飞手朱某某抓获,依法行政拘留。
无人机“黑飞”情形,包括未进行实名登记,操控员无相应资质,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不遵守高度、速度等限制,等等。由此还催生了通过技术手段提供破解服务的“黑飞”产业链,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甚至国家安全。
2025年12月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净空”专项工作,严厉惩处无人机“黑飞”行为,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公安机关侦破多起相关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严打为飞手非法破解高度限制等违法犯罪行为
原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朱某某加入一个修理无人机的社交群,看到群里有人发布无人机飞到五六百米高的截图。他带着好奇,付费请群友利用电脑远程操作,帮忙解除自己的无人机限高。
朱某某坦言:“一开始也担心安全问题,但架不住‘穿云’体验的诱惑。”
朱某某利用无人机镜头捕获高空暴雨、云海等普通人难得一见的景象,并将相关视频发布到社交媒体。
有网友看到朱某某的相关视频后,私信请求帮忙破解。前期付费破解过程中,朱某某掌握了远程破解无人机的基本技术。于是,朱某某通过购买境外黑客软件,同样使用远程操控的方式,开始为他人破解无人机限高程序以非法牟利。据统计,其先后破解无人机50余台,非法牟利数万元。
2025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朱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无人机‘黑飞’,特别是通过技术手段破解安全限制的行为,已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新隐患。本案中对朱某某迅速、依法批捕,是检察机关履行维护公共安全职责的体现,也向社会释放了司法机关坚决打击利用新技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天空安全的明确信号。”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瀚元表示。
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一个由黑客技术人员、下级代理商组成的非法破解无人机限高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23年3月17日,一架本不该飞行在某重要场所的无人机进入警方视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民警马上展开侦查。经查,该台无人机经过数据处理,破解了无人机系统的禁飞区限制。
侦查人员随即挖出一个以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某为主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在社交媒体的无人机爱好者社群中,发布大量有偿破解无人机等服务的广告内容,为飞手提供技术手段刷机,从而破解无人机的禁飞区限制、高度限制等。
黑客李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下级代理商王某某等4人分别以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民警介绍,此类犯罪行为有固定的用户群体,同时,实施犯罪的技术人员、代理商和客户通过网络联络、互不见面,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发现和打击难度大。
无人机侵入航路航线将严重威胁航空安全
“‘黑飞’可能带来极大危害,主要包括威胁航空安全,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等。”湘潭大学低空经济政策与法律研究院院长蔡高强介绍。
经相关模拟碰撞试验,轻小型无人机在3000米高度,相对速度50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与飞机相撞,飞机风挡三层玻璃将全部破损;在8000米高度,情况更加严重,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前,民航航班运行量大,日均近2万架次,特别是在四大机场群之间,飞行密度相当大。为保障运行安全,民航航路和进离场飞行程序的划设遵守相关规范,都有一定的宽度,也有最低安全高度。”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处长吴国栋说。
2025年12月7日,广东中山110接到报警,有人在网上发布无人机“黑飞”视频,展示其飞行高度在8000米以上,已达民航客机常规巡航高度,存在重大航空安全隐患。
了解情况后,广东省公安厅立即派出工作组,指导中山警方连夜展开行动。当晚9点左右,民警在该市沙溪镇抓获涉嫌操控无人机进行“黑飞”的李某某。经查,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李某某操控非法“解禁”后的无人机,先后在广东清远、中山两市多次进行“黑飞”活动,两次超过8000米飞行,危害航空安全,其行为已经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5年12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珠三角地区民航飞机日均起降近3000架次,该无人机超高‘黑飞’事件距离航路只有几百米,根据相关论证,若无人机‘黑飞’逼近航路航线,碰撞风险概率将呈几何倍数增长。同时,高空的大风、低温、低气压等气象条件,可能造成无人机性能恶化、地空通信失效,导致无人机失控侵入航路航线风险显著增大。”吴国栋说,无人机超高“黑飞”侵入航路航线、发生碰撞,将严重威胁航空安全。
“民航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安全,飞行航线不允许有丝毫潜在安全隐患。”办案民警表示,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危害公共安全将面临法律严厉处罚
我国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并强调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发电厂、港口、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属于管制空域,不能随意飞行,需要申请审批。
“操控无人机在民航航路航线上超高飞行,由于无人机体积小,民航客机无法识别,行驶过程中无法避让,可能造成空难。根据民航等相关部门对‘黑飞’行为风险评估情况,如认定其风险等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依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天武说。
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涉及低空空域、无人机飞行管理的法治体系。蔡高强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机,情节较重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此外,飞手在操控无人机时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当“黑飞”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或侵犯他人权益时,还可能涉嫌犯罪,包括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破解无人机禁飞区、限飞区、高度限制等,或为破解提供程序、工具,可能构成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有关犯罪;使用无人机对军事设施、重要政府机构等敏感区域进行航拍,获取国家机密,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另外,偷拍、窃听他人隐私,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除了依法打击外,加强全链条监管,确保飞行合规、防范风险同样重要。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作为首部专门针对无人机管理的行政法规,明确了无人机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等全流程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无人机运行安全水平,中国民航局牵头制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从源头确保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合法合规飞行,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主动报送识别信息、可靠被监视能力等要求,也有助于遏制‘黑飞’现象,保障公共安全与空域秩序。”吴国栋表示。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无人机飞手,天空不是“自由赛场”,飞行前务必完成实名登记,提前了解空域管制政策,严格遵守管制空域飞行审批规定,以及飞行高度与区域规定。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维护好安全有序的空域环境。
记者 张天培 申智林 洪秋婷
编辑: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