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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鲜花消费提示

时间:2026-01-09 10:37:19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本报编辑

  近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鲜花消费提示。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现场选购时,当场仔细查看花瓣是否有破损、枯萎,叶片有无病虫害等。若商家以“包装未拆”“怕损坏”为由拒绝查验,可直接拒绝购买,避免后续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
  部分商家会以“缺货”为由强制取消已付款订单,实则借机涨价销售,买家要保留订单截图、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赔偿责任。
  收到网购年宵花后需及时验收,鲜切花属于“鲜活易腐”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因商家交付质量不合格的,仍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货、更换或赔偿运输费用。部分商家会将年宵花与花瓶、营养液、包装纸等配件强制捆绑销售,甚至抬高配件价格变相增加消费成本。消费者有权拒绝购买捆绑的非必要商品。
  购物时务必索要发票、收据等凭证,线上购买需保存订单号、物流信息、商家营业执照信息。若发生纠纷,可先与商家、平台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郭卫艳

编辑: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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